GS 认证新PAH 要求
2012年02月03日
自2008年4月1日起,自愿性德国GS 认证根据文件ZEK 01-08,强制加入 PAH 测试。这些PAH是基于美国环保署提出的技术指标列表管控的16种多环芳香烃化合物。这16种多环芳香烃被分类为致癌物质。2008年12月新的文件 ZEK 01.2-08 取代 ZEK 01-08 作为 GS 认证评估 PAH 测试的新要求。
2011年11月29日, 德国安全技术认证中心 (ZLS) 发布最新的测试方法ZEK 01.4-08 (i)。文件新增了两种PAHs,使得 GS 认证中需要评估的PAHs 扩充至18种. 新的两种 PAHs 是:
1, 苯并[e]芘 (CAS No. 192-97-2)
2, 苯并[j]荧蒽 (CAS No. 205-82-3)
18种 PAHs 的新要求及新文件ZEK 01.4-08 (i) 将从2012年7月1日正式生效,且将成为新的 GS 产品认证的强制要求。2012年7月1日后ZEK 01.2-08将被取代。单个的PAH和多环芳烃总含量浓度限值与之前的标准ZEK 01.2-08相同。(参考表格A)。
为了确保顺利过渡到新要求,TÜV SÜD GS 标识证书持有者应注意相关的生效日期并立即更新测试计划。表格B 总结了GS 标识证书持有者应采取的行动方案。
(i) 从网址http://www.zls-muenchen.de/de/left/erfahrungsaustausch/doku_pdf/01_4-08_pak.pdf 可下载测试方法ZEK 01.4-08。

表格A: 基于风险分析结果分类的(手柄)表面材料多环芳烃含量限制
| 参数 | 类别1 | 类别2 | 类别3 |
| 有意被放入口的材料,或供36个月以下儿童玩耍且与皮肤接触的玩具材料2) | 不在类别1中,与皮肤接触时间预期会超过30秒的材料(长期接触皮肤) | 不在类别1和2中,与皮肤接触时间预期会少于30秒的材料(短期接触皮肤) | |
| 苯并(a)芘 (毫克/千克 ) | 不得检出(< 0.2) 1) | 1 | 20 |
| 183)种多环芳烃总含量 (毫克/千克) | 不得检出(< 0.2) 1) | 10 | 200 |
1) 如果超出类别1,但符合类别2的限值,可依据EN 1186ff. 及 § 64 LFBG 80.30-1测试其PAH成分迁移,然后根据食品法的有关条款对迁移测试结果进行评估以确定材料的适用性。
2) 依照EK2法规。
3) 在美国环保署的要求的基础上发布的ZEK 04-11扩大AtAV物质名单。
表格B: GS 标识证书持有者应采取的行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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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标识证书 |
符合18种 PAHs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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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现有的GS 标识 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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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7月1日前将会过期的证书 |
否。不需要符合18种 PAHs的要求,仅需要评估当前16 种PAHs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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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7月1日或之后会过期的证书, |
是。需要在验厂时评估18种PAHs,最迟到2013年6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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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7月1日或之后会过期的证书,若需要重新签证(以下三种情形除外) |
是。需要在更新的GS证书签发前评估18种PAH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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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要立即符合18种 PAHs的要求,但是需要在下次验厂之前符合18种PAHs的要求,最迟到2013年6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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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7月1日或之后签发的新的GS标识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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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新的GS证书 |
是。 需要在新的GS证书签发前评估18种PAHs。 |